陇西县“三个强化”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陇西讯近年来,陇西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相关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尤其在加强全县法治队伍建设方面,通过“三个强化”不断提高全县法治队伍整体素质,为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推进作出了有力的贡献。
一是强化干部配备,提升整体素质。始终把选优配强各级法治队伍领导班子放在全县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围绕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树正选人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任方式、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法治队伍领导班子中来,为推动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法治一线、重要任务、关键时刻、平凡岗位中识别、培育和选拔使用干部。严把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集体研究关口,认真执行“五动五不动”“三提三不提”的原则,在公、检、法、司等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提出推荐意见后书面报批。2017年,全年共提拔、调整各级各类法治干部76名,占全县提拔、调整干部总数的29.6%。同时,在干部提拔及调动时,注重将有法治工作经历和法律学习经历的干部优先使用,以确保干部进入角色快,干部队伍业务素质精。
二是强化监管考核,保证队伍纯洁。始终把法治干部的监督管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认真落实外出报告、教育提醒、函询诫勉、谈心谈话和干部能上能下等干部监督常规制度办法的同时,注重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访监督作用,建立领导干部提名推荐、任前考察、预警教育、责任追究、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等制度,让监督时时都在、处处都在、事事都在。全面推行“末位问责”和新提拔干部任前公示、廉政知识考试、分层分类谈心谈话“全覆盖”等制度,切实使干部监督的运行程序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化。结合日常重点工作的督查和年终“三位一体”考核,将各级法治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督查和考核范围,通过主要领导述职、干部和协作部门测评、服务对象评价等方式,将法治干部工作、服务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考核,促进其尽心尽力履职、全心全意服务,着力确保全县各级法治工作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结合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的开展,将各级各类法治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并注重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讲党课、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模拟演练、学员讲给学员听、双测双评等教学模块,有效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截至目前,全年共培训各级各类法治干部312人次,占全县干部培训人次的26%。注重加强对法治干部理想信念的教育。衔接全县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把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结合基层法治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把思想政治教育同具体工作实践相结合,切实坚定干部的理想信念。同时,注重强化法治干部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督促全县法治单位针对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开展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民服务的意识以及履职尽责的能力。李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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