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 6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兰州晚报 2020-09-09 02:56 大字

9月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发布6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分别为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嘉峪关郑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掖张某某等27人涉黑案、兰州段某某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临夏6家民营医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兰州新区薛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案例1

兰州“2·12”特大“套路贷”案

2018年3月,王某与他人共谋成立杭州某网贷公司,专门从事网络放贷,并招募技术人员从事软件开发、商务推广、审核放贷等业务,开发、上线运营“网牛”等21个网贷APP软件。王某将催收业务“外包”给多家催收公司,并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催收业绩发放佣金。王某授意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对被害人及其亲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催债,同时对催收情况进行业绩考核,按照比例支付费用。该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诱骗被害人网上借贷、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等方式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上游网络“套路贷”、下游“软暴力”催收于一体,组织架构明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197.6万人次,通过网贷平台签订贷款合同336万余份,不到10个月时间非法获利28.43亿元,波及30余省份,受害人48万,严重破坏了国家互联网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及社会生活秩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3日依法提起公诉,7月9日至11日法院开庭审理,未宣判。

案例2

嘉峪关郑某某等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984年起,郑某某带领多名同乡在嘉峪关市从事收购“破铁”生意,通过拉拢腐蚀,采用围攻、阻挠等不法手段,赶走竞争对手,独揽生意。2002年以来,先后成立多家公司,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逐步形成了独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嘉峪关市,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共涉嫌违法犯罪事实44起,涉及行贿、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14项罪名,涉案53人,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致7人轻伤、10人轻微伤,严重干扰、破坏多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该案于2020年8月10日由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3

张掖张某某等27人涉黑案

2004年,张某某、吴某某与他人合伙购买张掖市一肉联厂(后更名为某肉业公司),开始从事生猪屠宰经营。2004年至2008年期间,借当地政府整治生猪私屠乱宰专项工作之机,张某某为手下3个人办理了执法证,混入政府联合执法队,阻止当地农村市场生猪肉进入城区市场。2009年至2019年,为达到垄断猪肉市场目的,利用该公司作为当地唯一定点生猪屠宰企业的强势地位,该组织成立“地下执法队”,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阻止外地猪肉进入市场销售,形成了垄断经营,累计销售额达1.8亿元。该组织共涉嫌犯罪事实21起,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诈骗等6个罪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治安和市场管理秩序。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5日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4

兰州段某某等1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9年以来,段某某成立商贸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5家公司,通过拉拢腐蚀银行高管,先后向22家银行机构骗取贷款3.08亿元,从事高利放贷活动,非法获取高额利息。为追讨债务,招募王某某等17人,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强行转账或强行过户房产等暴力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共涉嫌犯罪事实88起,涉及高利转贷、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8个罪名,非法敛财3.03亿元,作案时间长达10年之久。该案于2020年8月11日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例5

临夏6家民营医院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3年以来,杨某某、黄某某、林某某三人负责经营临夏市协和医院、临夏市同济医院、临夏市华山医院、临夏市博爱医院、临夏市现代妇科医院、临夏市新阳光男科医院6家民营医院,在所谓的营销或“开发”过程中,雇佣无医疗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医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和微信聊天等渠道散布虚假医疗广告,鼓吹医院资质、医治效果,吸引患者前往就医。在诊疗过程中,采用篡改医疗数据,虚构夸大病情等方式,诱骗患者接受治疗。手术中通过恐吓、胁迫等手段逼迫患者接受无手术适应症的手术项目,骗取或勒索财物。该3个犯罪集团共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6个罪名,涉嫌犯罪事实180余起,非法获利达279万余元,受害人近千名,社会影响恶劣。该案于2020年5月30日由临夏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已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案例6

兰州新区薛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1年以来,薛某某成立十余家空壳公司,先后参与兰州新区多个项目。在没有任何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施工,造成1.2万余亩土地被破坏,其中耕地3900余亩。薛某某等人使用伪造的预售许可证,出售违法建造的商品房,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施工队滥开采,对阻拦的村民随意殴打,非法采砂数额达8000余万元;违规建设管护用房2000余平方米,套取国家补偿款560万元。该组织无辜殴打讨薪农民工,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干扰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共涉嫌违法犯罪事实20余起、涉案人员23人,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10个罪名。该案于2020年3月9日由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7月21日,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薛某某等23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玥

新闻推荐

临洮公路段养护工区沥青拌合站建成

临洮讯近日,临洮公路段养护工区一高标准沥青拌合站建成,将进一步保障该段公路养护工作效率和工程施工质量。临洮公...

临洮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临洮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