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定西四十二名被告人公开受审
8月12日至8月17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宋飞飞等42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犯罪组织成员在其交通工具中长期携带砍刀、洋镐把等作案工具。组织、领导者宋飞飞、潘飞及骨干成员刘文强公然携带枪支进行作案,有鲜明的暴力特征。该犯罪组织及团伙成员共涉嫌刑事案件38起,其中涉枪案件3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10项罪名,随意持刀行凶、持枪威胁、持械伤人,致伤群众40余人,造成轻伤8人、轻微伤16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该犯罪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明确,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分明,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对组织成员提出不准吸毒、不准偷盗等一套不成文的规约,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群众造成心理强制,在当地娱乐场所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属黑社会性质组织。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提交的证据及各方争议的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在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无争议的证据,公诉机关予以简化出示,重点对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证据进行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涉案财产的处理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据每日甘肃网)
新闻推荐
近日,临洮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重大职务侵占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7月8日,临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甘...
临洮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洮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