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三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定西日报 2019-08-10 06:31 大字

现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三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1661号

来电:1.临洮县红旗乡付业寺村老地沟山下两家老地沟砂厂在老地沟山挖砂卖砂,损坏山体,破坏植被。2.2017年3月份,红旗乡政府因修污水管道,破坏后庄村大沟库大知沟内付业寺村民15亩旱沙地,至今未恢复。

涉及县区:临洮县

责任单位:临洮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反映的砂厂位于临洮县红旗乡富业寺村老地沟进沟约200米处的北侧和南侧,南侧砂厂为临洮县文明砂厂,现场检查时该砂厂按照环评批复和方案要求开采,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无越界开采损害山体、破坏植被现象;北侧砂厂为朱XX砂厂,属非法砂厂,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有一台拆除设备的筛砂床,3间未拆除的活动板房,一堆大约200方左右的弃渣。该砂厂原在洮河边滩涂内,2016年底被取缔。2018年4月朱XX在老地沟开始建设砂台,发现后被责令拆除。2018年国庆节期间,又重新安装设备,将洮河边上原采砂厂内清理出的500余方砂石原料拉运到该处进行筛洗,但没有越界开采损害山体和破坏植被。2018年12月19日原临洮县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所有采砂设备,恢复土地原貌,没收违法所得25500元,并处5100元的罚款,但朱XX砂厂至今未履行处罚决定;信访反映破坏旱砂地的问题与161号为重复信访。临洮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红旗乡政府按照《中铺园区尾水管网埋设(红旗段)工程临时占用土地协议》和《土地恢复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临时占地平整恢复,经农户签字认可后,将验收成果资料报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备案。目前中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临时用地已平整但未覆盖适于耕种的土壤,在开展临时用地恢复验收过程中,27户村民中有1户不满意,经开发区管委会与该户村民协商,达成“恢复成耕地后再验收”的协议。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本次现场调查时,临洮县自然资源局再次责令朱XX对占用场地恢复平整,拆除临时建筑物,3日内完成整改;开发区管委会已督促尾水管道埋设施工单位修复被雨水冲毁的土地,计划在8月10日前恢复成耕地并完成验收备案工作,确保农户认可满意。

受理编号:1663号

来电:每日07:00-22:00,漳县武阳路良友小区楼下梁师傅牛肉面馆营业期间油烟、煤烟、噪音扰民。

涉及县区:漳县

责任单位:漳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梁师傅牛肉面馆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于当日委托甘肃峰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牛肉面馆油烟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经检测,油烟排放值0.76mg/m3,未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噪声排放值(在西侧居民窗外1米处布设检测点位)58.8分贝,超过了《社会生活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一类区昼间标准限值。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调查组责令梁师傅牛肉面馆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安装吸音板、隔音棉,减少油烟和噪声排放,2019年8月12日前完成整改。

受理编号:1670号

来信:临洮县辛店镇、太石镇村民使用含添加剂的盐碱水清洗萝卜,清洗废水直接排入灌溉渠中,污染水源,沙塄村民耕地被严重破坏。

涉及县区:临洮县

责任单位:临洮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反映的辛店镇、太石镇萝卜清洗点共计42处,全部分布在国道212沿线,距沟渠较近,其中辛店镇19处(2处建有废水沉淀池),太石镇23处(10处建有废水沉淀池),清洗水为井水或山泉水,清洗工艺为将带有泥土的萝卜投入清洗机,用水泵进行喷淋清洗,清洗过程中未添加任何试剂,清洗干净的萝卜装袋,有沉淀池的洗菜点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无沉淀池的洗菜点清洗废水直接排放周边沟渠,流入耕地。实地查看信访反映的沙塄村民耕地,发现部分耕地出现盐渍化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调查组要求有沉淀池的12个清洗点正常作业,清洗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无沉淀池的清洗点全部停业整改。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委托甘肃晟林环保科技公司对清洗点清洗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9月10日前解决萝卜清洗废水污染问题。

受理编号:1682号

来信:临洮县中堡镇大石头村张XX等四人开办采砂厂,破坏耕地。

涉及县区:临洮县

责任单位:临洮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调查核实情况:该信访问题与1563号(*)信访案件相似,问题中增加了“破坏耕地”的内容,为重复信访案件。该“*”信访问题正在办理之中。

受理编号:1722号

来信:通渭县陇川镇菜子村淤河增地项目区域内建有一采砂厂,车辆拉运时尘土飞扬,污染环境。另因砂厂采砂,致使全村用于饮用和浇地的水整体下降,破坏水源。

涉及县区:通渭县

责任单位:通渭县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调查核实情况: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陇川镇菜子村淤河增地项目区域内建设的采砂厂实为通渭县德润砂厂,与第十批573号信访问题属同一案件。针对交办和督办问题,通渭县政府分管领导于7月29日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陇川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信访问题督办专题会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协调联络组对德润砂厂重新督办的要求,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会议要求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依法依规、迅速彻底调查处理该起信访投诉案件,督促其拆除剩余厂房,对部门履职是否到位的问题,由通渭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截止8月6日,德润砂厂厂区设备、办公用房等设施已全部拆除,占用的耕地已恢复。非法占用耕地问题司法机关正在调查办理中。

受理编号:1724号

来信:临洮县东方大酒店楼顶安装了五个大型机器,每天10:00-22:00噪音严重污染。

涉及县区:临洮县

责任单位:临洮县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东方大酒店楼顶未安装任何产生噪音设备,但二楼西侧平台放置有5台正在运行中的空调主机箱,经走访酒店西侧住户,确实存在空调主机箱噪声影响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为减轻噪声对住户影响,信访调查组要求该酒店3日内对5台空调主机箱采取安装透明隔音墙降噪,同时委托环境检测机构对整改前后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受理编号:1747号

来电:渭源县清源镇庆坪路和首阳路交叉路口堆积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涉及县区:渭源县

责任单位:渭源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区域属庆坪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因拆迁工作还未完成,此区域暂为闲置土地,周边住户和摆摊设点商贩在此空地上摆设摊位,将建筑、生活垃圾随意弃置于此,导致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对此,渭源县组织人员及时对堆放的生活、建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设置了2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和1个果皮箱,并安排车辆每天定时收集清运,确保该区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责令建设单位甘肃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源分公司3日内在该区域建设挡墙,杜绝在该区域内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现象再次发生。同时,渭源县执法局对周边摊点加强监管,督促摆摊点迁入万家福院内、新街路蔬菜市场、源达美食小吃城内规范经营。镇政府加大政策宣传,督促商贩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到设置的垃圾收集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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