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检察院批捕一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近日,临洮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平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平(男)通过同事介绍知道了被害人李某某(女)的电话号码,遂约李某某见面,称是李某某朋友。在与李某某吃饭交谈过程中,李某某要求看张某平的身份证,张某平称自己身份证未带,谎称自己名叫“张某”,在新疆油田上班,离异、无子,在临洮县洮阳镇有两处房产。后两人逐渐熟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在随后的二人交往过程中,张某平告诉李某某自己工资未发,想向李某某借钱,被害人李某某就将自己的13000元通过微信转给了张某平。后两人约好去外地玩,在购买了火车票后,李某某发现“张某”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张某平,张某平谎称“张某”是其以前的名字。2018年9月,张某平告诉李某某自己要装修临洮县城的一处房产,准备与李某某结婚用,还要买辆车,共需11万元。张某平为取得李某某信任,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交给李某某,称该银行卡内存有定期8万余元,于2018年11月到期才能取,让李某某保管,并向李某某借款20000元。后李某某查询发现该卡内并没有钱,遂要求张某平将自己的33000元返还,张某平不承认李某某借款给自己的事实,并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发给李某某,对李某某进行威胁。后李某某报案。
该院受理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骗取他人现金共计33000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张某平的行为不仅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而且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伤害,社会影响恶劣,遂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平。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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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洮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