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男子心存侥幸饮酒驾车被记12分
临洮讯为深入推进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大战100天专项行动的开展,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交巡警大队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018年12月20日21时2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洮阳镇瑞新路丁字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JF65**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执勤民警在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上前查看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说话满口酒气,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遂即将其带至大队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刘某某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询问中,刘某某交代当日20时左右,他跟几个朋友在火锅店就餐时喝了几杯啤酒。结束后,由于喝的比较少而且是啤酒,感觉没事,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执勤民警给予刘某某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李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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