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法院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执行款

定西日报 2019-01-01 08:48 大字

近日,临洮法院在新闻发布室举行了一个简单而郑重地案款发放仪式,向21名康乐籍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执行款102126元。

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王某某等21名康乐籍农民工在兰州籍张某某的雇佣下,在临洮县某建筑工地务工。务工结束后,因无法联系到张某某,王某某等21名农民工的102126元工资未能按时结算,王某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7年5月27日将张某某起诉至临洮县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仍旧不向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某等21名工人无奈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临洮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敦促和协调下,被执行人张某某终于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支付了所有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

近年来,临洮法院始终把“关注民生、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通过信息化查控系统跟传统查控系统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执行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张晓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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