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男子心存侥幸酒驾被记12分
喝了几杯啤酒,觉得应该没事,抱着这样侥幸心态驾车上路,结果,定西市临洮县一男子因酒驾被处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连日来,临洮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20日晚21时许,该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洮阳镇瑞新路丁字路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J·F65××的黑色本田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执勤民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上前查看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员说话满口酒气,执勤民警遂即将其带至大队进行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刘某某每100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刘某某称,他跟几个朋友在火锅店就餐时喝了几杯啤酒。由于喝的比较少而且是啤酒,结束后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准备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刘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牛小亚通讯员李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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