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四种模式”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临洮讯(记者王亚海通讯员穆军学)今年以来,临洮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规模、平等自愿、守住底线”的原则,以股权为纽带,实现农村可以折股量化的生产要素股份化改革,探索实施“控股”“参股”“入股”“经营”等四种模式,切实做到无物不股、无资不股、无事不股、无人不股,应股尽股,全面引导推进全县农村“三变”改革。
集体资金控股模式。按照“产业发展平台公司+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思路,以乡镇为单元,整合财政资金和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扶贫贷款资金,组建产业发展平台公司;鼓励引导农户组建入股村级专业合作社,农户也可直接入股到产业发展平台公司,财政资金按股获取的收益主要用于壮大资本金,农户按股参与分红增加收入。
混合入股参股模式。按照“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农户闲置资产资金+新型经营主体”的参股模式,将属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撂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经营权折价入股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将属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小作坊等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将属农户闲置的屋舍、宅基地、场园、圈舍等资产折价入股新型经营主体,按出资比例分红。
农户土地入股模式。农户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再以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和资金等要素作价入股,组建新的农业公司。公司采取包底分红即“优先股+分红”分配方式,在确保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基本收益后,剩余利润再参与公司分红,建立“农民+合作社+公司”的入股模式。
农户合作经营模式。在生产经营条件好的乡村,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合作社,合作社聘请农业职业经理人负责生产经营,合作社盈余用于支付职业经理人佣金和土地经营权分红,实现“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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