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丹参”获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本报讯(记者张嵘)记者近日从中江县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中江丹参”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标志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在其产品上加贴使用专用标志,实质上就是获得了一张质量名片和市场通行证。这对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提升产品的国内外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经济价值。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江已有“中江挂面”、“中江丹参”等9家地标生产企业获得地标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地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其它地标生产企业申报专用标志使用权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效应。同时也标志着中江经济社会正向“质量时代”迈进,对推进中江系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化与旅游、文化、经贸融合发展和环境保护,助力旅游农业提质提速发展,带动农村、农民全面小康,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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