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 疫情防控期间不守规矩乱来?严惩!
醉驾男子抽取血样送检。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德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多条通告,开展各项严格管理措施,也对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和告知。非常时期,做好自我防范、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守规矩,“顶风作案”的,也将得到相应的惩罚。
中江
醉驾冲闯防疫卡点男子被立案调查
本报讯(文/图记者张嵘)日前,23岁中江男子张某不仅酒后驾车,还拒不配合防疫检查,并驾车冲闯防疫卡点。通过对其血检,结果显示,事发时张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浓度为160.6毫克/100毫升。2月12日,中江警方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进行立案调查。
1月31日19时18分,中江县公安局万福派出所接到九龙桥防疫检查卡点通报,称一辆车牌号为川F00R**的灰色小型汽车在途经卡点时,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登记接受检查,不料对方拒绝配合检查并加速冲卡逃离。
接到通报后,万福派出所迅速集结警力组织拦截,并随后在万福镇牛角尖(小地名)附近发现嫌疑车辆正驶往万福镇方向,增援民警遂依法将嫌疑车辆逼停,强制车内所有人员下车接受检查。
经查,当日17时许,23岁的中江县普兴镇人张某,邀约冯某、黄某及许某,驾车从中江县普兴镇前往三台县鲁班水库玩耍,并在途中购买了白酒、凉菜。18时许,张某等人在喝完酒后,由张某驾驶机动车返回中江。在途经三台县郪江镇与中江县万福镇交界处的九龙桥防疫检查卡点时,执勤交警示意其靠边停车登记接受检查,张某拒绝配合检查并加速冲卡逃离。
冲卡逃离后,为掩饰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张某在驾车行驶至中江县万福镇牛角尖附近时,将车辆交由冯某驾驶。冯某驾驶车辆行驶数百米后,被万福派出所增援警力依法挡获,并依法抽取了张某等人的血样送检。
2月11日,张某等人的血检报告送达中江警方,检定结果显示,张某血液样本中乙醇浓度为160.6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此,2月12日,中江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都应该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对妨碍疫情防控卡点检查的各种违法行为,警方都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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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中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