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萍:模范践行诚实守信的人生信条
她是一名普通的女性、一个秉公执法的铁面税官、一个恪尽职守的人民公仆、一个深受纳税人信任的税务干部。她曾获得德阳市国税系统个人三等功、她是2017年德阳市诚实守信类“德阳好人”、她是中江县推荐的2019年全国“诚信之星”。她叫余萍,国家税务总局中江县税务局一名普通员工。
在二十个春秋里,余萍从税收会计、个体管理员、企业管理员、窗口工作人员、再到今天的征收管理股股长,一步一个脚印,默默坚守在每一个平凡岗位上。她辛勤耕耘,忘我工作,以一颗赤诚之心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税徽增添光彩,多年来受到市、县表彰十余次。
余萍一向以诚实守信和敬业奉献来要求自己,在广大纳税人中赢得了良好口碑。她时刻注意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中积极践行,用博大的爱去对待工作,用无私的情去对待群众。
2014年8月25日下午6点,中江县国家税务局南华分局一位管理员给余萍打电话:“有户纳税人忘记把自己手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大厅认证,到今天已经是180日认证期限的最后一天,如果今天不能进行认证的话将会造成18000元的税款不能抵扣。”
当时,政务中心下班已经一个小时,考虑到“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的服务宗旨和庄严承诺,余萍当即带领工作人员回到政务中心加班。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在晚上7点钟终于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挽回了纳税人的损失。
第二天上午,纳税人专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送来一面“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的锦旗,真诚地感谢余萍全心全意服务纳税人、不遗余力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余萍在税收执法中,始终做到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正确处理权力、金钱与法律的关系,淡泊明志,以她优良的人格品质和坚强的党性原则树立了税务执法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5年10月,在发票专项检查中,一位关系很好的朋友被稽查局发现有严重发票违章行为。那时余萍正在省税校学习,朋友接二连三地打电话,叫余萍帮忙。
在情与法面前,余萍选择了后者,耐心地向朋友解释。余萍没有给单位打一个说情电话,没有对处罚施加任何影响。最终,朋友按规定受到了处罚,余萍被朋友骂成是“无情无义”之人,但面对庄严的税徽,她问心无愧。
多年来,余萍以她的赤诚为公、一心为民的精神,为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了最好的诠释,为勤政廉洁、依法治税的主旋律谱写了强劲的音符;她以她的信念、人格和情操,树立了新时期税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她以她的行动,模范地践行了诚实守信的人生信条。
本报记者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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