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孩村民家中玩火药枪走火致一人受伤 监护人和枪支持有人都被告上了法院
今年2月,中江县某镇的未成年人陈某某、何某某在村民家中玩耍。何某某不慎扣动村民家中的火药枪扳机,造成陈某某受伤。就陈某某治疗一事,枪支持有人、开枪儿童监护人相互推卸责任。在中江法院介入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
事发当天下午,陈某某、何某某两小孩在该村村民孔某某租住的房内玩耍。一声枪响后,原本嬉闹的屋子霎时变得平静。随着枪响,陈某某左胸部中弹,倒在血泊之中。
当天,陈某某被送入德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日后出院。陈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取出其体内的枪砂子,陈某某的监护人随即找到当地镇政府、司法所处理。
原来,枪支持有人为孔某某,而开枪人为小孩何某某,但即使经过几番调解,孔某某与何某某的父母依旧相互推卸责任,双方僵持不下,拒绝拿钱医治受害人陈某某。在这种情况下,陈某某的监护人随即提起民事起诉,要求孔某某、何某某二人立即赔偿其就医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50000余元。
中江法院南华法庭在接到诉状后,经了解得知,孔某某因非法持有枪支涉嫌犯罪,已被中江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久前,中江法院南华法庭及刑庭干警驱车前往中江县某镇司法所,与司法所、镇、村干部召开了一次诉源治理座谈会,召集侵权人和受害人进行了诉前调解。通过耐心地向未成年人何某某的父母以及枪支持有人孔某某做释法明理工作,孔某某最终表示愿意立即拿出20000元医治受害人陈某某,何某某的父母也表示将尽量筹款医治伤者陈某某。
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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