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中江3药店被立案调查

德阳晚报 2019-03-08 11: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伍玲)近日,中江县食品药监局南华监管所在“春雷行动2019”药品放心执法行动中,发现3家药店存在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已依法对涉案的3家药店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时,应保存好购药凭证,注意药店内是否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处方药需凭医生处方方可购买,避免因为乱用滥用处方药产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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