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追踪 非法捕捞被判修复生态 2万尾鱼儿顺利投进凯江河

德阳晚报 2018-12-27 10:20 大字

本报讯(刘俊宏记者王珊珊)近日,中江县检察院提起了德阳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报曾报道)。记者获悉,判决生效后,中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畜牧局,并邀请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监督钟某某、吴某某等5人依照法院判决进行生态环境修复。

据介绍,今年4月,吴某某、李某某夫妻2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方式在中江凯江河段电鱼。5月,钟某某同刘某某、游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方式在中江县凯江河段电鱼,被公安机关现场挡获。中江县检察院在受理中江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钟某某、刘某某、游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后,发现该案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中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黄蕾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对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代表中江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判决,吴某某、李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责令于判决生效后向中江县凯江河连带投放1万尾规格2寸以上鱼种,钟某某,刘某某、游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责令于判决生效后向中江县凯江河连带投放1万尾规格2寸以上鱼种,均由中江县检察院督促执行。近日,在中江县检察院的监督执行下,这些鱼种顺利投入凯江河。

新闻推荐

元旦迎新年缤纷跑明日中江开跑

本报讯(记者伍玲)明日下午3点,体育活动扶贫第二次进中江暨2019年元旦迎新年健步走·缤纷跑活动将在中江县仓山镇金岭半岛小...

中江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中江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