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众筹赔款,考问平台“守门员”
舒圣祥
“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因为一起车祸,四川中江小伙杨龙在“轻松筹”上发起了众筹,希望大家为他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随即引发舆论风波。之前的7月8日,他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3男1女共4人当场身亡。(7月17日《成都商报》)
这些年,因为门槛低、传播广、效率高,网络募捐获得了迅猛发展。然而,因为一些乱象的存在,网络募捐也闹出来很多事件,透支了人们的爱心和信任。此次报道中,开车撞死人后,担心赔不起,不想去坐牢,居然也搞起网络募捐,这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虽然平台已经关闭了筹款链接,筹集到的23900多元,在项目关闭后也会退回,但是,这样的网络募捐能够成功发布,本身就够怪异的,也是不应该的。因为这既不算传统的扶贫济困,更不算什么公益慈善。
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交警部门仍在调查,责任划分也未出具。可除非遇难者全责,否则,明明是你开车撞死了4个人,怎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纯粹的受害者,四处求助捐款?该走保险的走保险,该个人掏的个人掏,没道理向社会公众伸手。主观上,确实没有人愿意出车祸撞死人;但在客观上,有没有真正做到安全驾驶,当事人自己知道,相关调查仍在进行。对受害者的赔偿,是肇事者理应付出的违法成本,岂能去网上募捐?这也充分暴露了筹款机制的不完善,平台审核把关不严。而居然能在网上募到款,亦凸显了富有爱心的人们,慈善辨识能力不足,容易被误导被欺骗,好心可能办了坏事。
网络募捐应该是严肃的、理性的、正义的;而不是谁没钱了,或者谁不想自己出钱了,谁就可以去募捐。网络募捐不是个筐,不能什么杂七杂八都往里装。各类公益平台,应该尽到“守门员”的职责,在将网络募捐推向社会之前,不要“黄油手”,更不要留下空门。让救助的归救助,让责任的归责任,网络募捐更纯粹,救助才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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