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继光故乡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多名网友发帖质疑英烈事迹

封面新闻 2018-05-30 15:17 大字

封面新闻消息,5月30日,记者从德阳市检察院获悉,黄继光的故乡,中江县检察院已于5月15日针对网络不实言论侵害黄继光名誉等问题,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这是德阳检察机关启动办理的首例保护英烈名誉公益诉讼案件。

中江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的线索摸排中,该院发现知乎、360个人图书馆、新浪博客、百度知道等网站上有网友留言或发文,质疑黄继光事迹真假。其中,有的网页阅读量近万,有的文章被上百名网友转载,影响恶劣。不仅如此,黄继光故居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设施和陈列品老化的情况,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人从事有损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网上关于黄继光事件的贴文

因此,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中江县检察院对诋毁、亵渎黄继光的行为人及对英烈保护负有法定监管职能的机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该院适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中江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删除网络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黄继光英雄事迹和精神,以及利用英雄名义推送广告牟利等不法信息。

同时,要求民政局、文体广电出版局配合相关部门对黄继光故居纪念设施、陈列品老化、清洁等问题开展联合检查,对在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有损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行为予以查处,并积极回应网络谣言,为黄继光精神、事迹正名。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均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英烈名誉。

该负责人表示,5月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诉讼保护英烈名誉。因黄继光已无近亲属在世,依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中江县检察院将在确定侵权网友身份后,依法提请德阳市检察院对侵权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题为《针对网络侵害黄继光名誉问题 四川德阳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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