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考试可领驾照?29人被骗28万多元 法院提醒,花钱买驾照根本不可能
一男一女,两个暂住在高新区永兴镇的骗子对外宣称:“可通过关系,不用考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29名受害者信以为真,被骗28.4万元“办证费”。截至案发,骗款已被全部挥霍。
■冯凤琼陈瑜唐溢特约记者黄志富
报案:轻信骗子“不考能办证”
2015年8月,家住重庆梁平县的赵某通过微信,认识了暂住绵阳高新区的赵某某和陈某。赵某某宣称有特殊关系,只交钱,不参加驾校学习考试就能办理驾驶证。赵某信以为真,与赵某某、陈某商定,以每个8000元或8500元的价格,办理一批驾驶证。
随后,赵某在梁平县一共招收了13名学员,并将11.8万元现金打入赵某某的银行账户。此后近一年时间,赵某某、陈某以各种借口推迟交证时间。
2016年7月,赵某无法联系到赵某某、陈某后,才向警方报案。
侦办:29人被骗28.4万元
警方侦办中,陆续接到多人报案。
2015年6月,赵某某通过微信认识杨某某后,宣称自己是游仙区车管所工作人员,可以不参加学习考试,交钱办理驾驶证。轻信赵某某的杨某某先后介绍亲朋孙某、杨某某、青某办理驾驶证,并将共计2.7万元办证费用交予赵某某。
2016年初,徐某通过朋友彭某某介绍,认识了赵某某、陈某,赵某某、陈某采取同样的诈骗方式,骗取徐某先后介绍亲朋好友王某军等4人办理驾驶证,并将3.2万元费用交给了赵某某。
2016年5月,赵某某、陈某再次向熟人唐某某行骗,唐某某遂介绍林某春、何某给赵某某、陈某认识。几天后,赵某某、陈某在收取两人2万元现金后失联。
唐某军发现被骗后,自己垫资给林某春、何某退了款。
2017年2月24日,高新区警方在中江县将赵某某、陈某抓获归案。
今年37岁的赵某某因犯抢劫罪,曾被三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出狱后,经济状况窘迫、又不愿通过正当工作获得收入的赵某某在寻找发财捷径时,偶然在“58同城”网站上看到办理假证的小广告,产生了通过办理假驾驶证骗取钱财的想法,便伙同具有中专文化的陈某,在高新区永兴镇暂住期间,共同虚构“有关系”,交钱就可以办理驾驶证的事实,从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先后骗取29名受害人共计28.4万元现金。
在众多受骗人中,有两人在明知赵某某、陈某只是暂住在永兴镇的情况下,就在两人暂住地附近的餐馆里,分别将9000元现金给了两个骗子。
审判:两人犯诈骗罪获刑罚金
2017年8月11日,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赵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陈某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赵某某、陈某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28.4万元。扣押在案的小型汽车一辆及扣押在案的现金5724元作为二被告人可供执行财产。
高新区法院提醒,考驾照程序非常严格,从报名体检开始,车管部门就已经备案,而且每科考试成绩都有详细的记录,花钱买证根本不可能,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考试依法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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