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5起案件开展问责 已处理 10人
本报讯(四川日报记者吴晓彤)8月18日,记者从德阳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德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边督边改要求和省委部署要求,对一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8月18日,德阳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追责问责小组已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5起问题启动追责,其中2件已办结,6人被通报,4人被诫勉。同时,追责问责小组对两起已办结的案件进行了通报。
2017年8月12日、13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德阳市旌阳区天元镇白鹤村的四川森客木业环评、安评、林业等手续不全,并存在废水、粉尘、噪音污染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经旌阳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董军、工作人员刘敏予以诫勉;对区环保局副局长兼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毅强、区林业局副局长吴志强、区安监局副局长曾令达、天元镇副镇长孙宗学予以通报。
2017年8月7日,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德阳市中江县辑庆镇中兴片的河流污染严重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辑庆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领导不力,任中兴河辑庆段河长的辑庆镇人大主席刘仲卿、分管环保和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委员赵刚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致使中兴河辑庆段受到污染。经中江县环保督察追责问责小组研究,对辑庆镇党委政府及相关人员作如下处理:1.对辑庆镇党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辑庆镇党委政府对中兴河污染问题进行切实整改;2.对辑庆镇党委书记刘文同、镇长曹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3.对辑庆镇人大主席刘仲卿、组织委员赵刚明进行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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