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主财务处理公告

德阳日报 2020-02-28 08:5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什邡市公安局在办理案件中依法扣押一辆汽车(小型汽车、白色、翼虎牌、车牌号:粤B8YR45、发动机号:DA26050、车架号:LVSHJ-CAC7DE357424),经我局多次联系、核查,均无法联系到物主。现对该车发布认领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物主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什邡市公安局认领,联系人:陈全胜,联系电话:13908106819。逾期未认领的,什邡市公安局将按规定程序对所扣押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什邡市公安局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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