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8-08-02 01:42 大字

  什邡市城镇社会交通服务管理所,根据什邡市公安局关于解散什邡市城镇社会交通服务管理所的决定和什邡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先进行自我清算,并已成立清算组。该管理所的债权人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据。债权申报的材料(包含债权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地址及债权形成凭证、担保凭证)邮寄至:四川省什邡市蓥华山路南段116号。收件人:四川省什邡市公证处。联系人:夏秋,联系电话:0838-8201202、8238312。逾期申报者,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管理所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受偿。什邡市城镇社会交通服务管理所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什邡市城镇社会交通服务管理所清算组

2018年8月2日

新闻推荐

鸭子河畔的石油壮歌

鸭子河管道抢修吊装现场。彭刚摄——四川“7·11”鸭子河管道抢险保供实录四川,江河纵横,鸭子河是小字辈。7月11日12时...

什邡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什邡,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