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博物馆原馆长被判缓刑

四川法制报 2018-07-05 01: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俞阳)6月29日下午,什邡市法院开庭审理德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移送起诉第一案:德阳市博物馆原馆长陈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什邡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萍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什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剑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德阳市检察院、什邡市纪委监委、气象局干部、群众代表等到现场观摩。

庭审通过“互联网+巡回审判”在什邡市文广新局和方亭街道两个直播点同步直播;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当天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当庭宣判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记者获悉,被告人陈某在2002年至2015年担任德阳市博物馆副馆长、馆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51.55万元。今年3月28日,什邡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被告人陈某立案调查,同日决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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