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首例重罪案件公开听证

四川法制报 2020-11-20 00: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蒋京洲)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11日,该院第二检察部在德阳市检察院举行邓某某故意杀人案同案犯陈某某故意伤害罪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小兰主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七人担任听证员,省、市两级检察院有关同志,该案侦查机关、一审公诉人以及陈某某二审辩护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主要围绕对陈某某行为应如何定性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三个方面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二审检察院承办人先介绍案件诉讼经过及原一审起诉、审判情况,随后,该案办案民警、一审公诉人先后就作出原处理决定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做了阐述。

陈某某二审辩护人发表其主要辩护意见。之后,参会听证员重点围绕陈某某与本案第一被告人事先是否存在共谋、案发当天行为如何定性、一审法院定罪是否准确等向在场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并查阅了部分证据。经过发问、讨论,听证员发表了各自意见。

据悉,选取重大有争议的案件召开听证会,在省检察院重罪刑事检察部门尚属首例。听证后,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充分考虑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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