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出口新规本月实施 企业出口医用口罩等凭证验放
(记者伍玲)记者从德阳海关获悉,本月起,我国实施防疫物资出口新规,企业出口相应物资需向海关报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才能验放。
规定明确,出口的防疫物资包括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企业出口时,需在报关的同时,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据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0日起,根据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德阳市已对医用口罩等11类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企业在出口前无需实施产地检验,但报关时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此外,非医用口罩不在此范围内,无需准备相关材料。
德阳海关提醒全市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出口医疗物资应当符合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严格区分医用和非医用。医用防疫物资,请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企业作为出口医疗物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实施检验监管。若发现伪报、瞒报,将依法从重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地方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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