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不得早于4月20日 擅自复工或将被列入“黑名单”

德阳晚报 2020-04-09 09:33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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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珊珊)近日,德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由此,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也正式提上日程。根据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时间不得早于4月13日,且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备案核准后实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且须经县(市、区)教育局评估合格后实施。

校外培训学校复课前的准备程序和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开学防控准备工作后,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核准后,方可返岗复工。同时,经各县(市、区)联合评估组实地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依法依规恢复培训业务后,校外培训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严格复课管理。做到责任落实要“硬”,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力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预案制度要“实”,防控工作预案要做到制度全、措施实、重点明、人员清。人员摸排要“准”,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学员复工复课前14天的身体状况和活动轨迹。物资储备要“足”,提前储备疫情防控必须物资,至少设立一间临时观察室。培训演练要“专”,要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课专题培训,开展复课工作全流程模拟演练等。宣传教育要“广”,需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开学相关要求,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校园管理要“严”,应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和时段,实行错时错峰上放学,严格办学场所封闭式管理等。健康检测要“勤”,做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绝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学。清洁卫生要“全”,坚持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聚集性活动要“少”,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

“不符合条件擅自复工的一经举报,将严查严处。”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工复课条件擅自复工复课的培训机构,视情列入“黑名单”,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的收费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的要求。对因疫情影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家长退费诉求,要依法依规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退费,维护家长、学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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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和诗观

刘宣,男,汉族,重庆云阳人,现居德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诗刊》《星星》《绿风》《时代青年》等刊发表诗歌散文小说等,获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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