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全家共享”惠及超百万德阳人 德阳市已实施3年多 下月起全省推行

德阳晚报 2019-02-27 10:19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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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社厅官网消息称,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资金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医疗服务、购买药品等费用。记者随后从市医保局获悉,德阳市早在2015年8月就调整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目前,德阳市超百万参保群众受益。

个人医保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为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共济功能,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出台调整和完善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

新政策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此外,新政规定,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德阳市实施3年多超百万人受益

早在2015年8月,德阳市为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充分发挥个人账户的共济作用,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经市政府同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调整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德阳市的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个人账户可以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实行超支自理。使用范围涉及在德阳市定点医院普通疾病、门急诊时挂号、检查、治疗的费用;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配药或者购买非处方药物及家庭用医疗器械(如家庭用血压计、血糖仪等)和医用卫生材料(如酒精、碘伏、灭菌纱布、棉签、止血材料等)的费用;预防接种的费用;健康体检、康复理疗的费用;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如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保健品、蛋白粉等)的费用。

2016年,德阳市又上线运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家庭成员住院费系统,使更多参保家庭中的老人、病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均能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权益。目前,实施调整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政策后,已惠及全市超百万参保群众。

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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