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出台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四条” 返乡下乡创业可获补贴
(记者曾征)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德阳市近日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四条措施》。
该措施包括,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一次性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融资担保、奖励补助,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给予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者流转土地奖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补贴、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整合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一次性孵化奖励,提高补助标准,新增争创省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的补助政策。
对返乡下乡创业企业的支持政策:对进入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场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厂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家庭服务业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者兴办养老机构和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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