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无优惠还得付现 商家春节擅自涨价遭投诉

德阳晚报 2019-02-13 10: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曾可嘉通讯员赵宏)昨(12)日,记者从德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获悉,近日,该局城南工商所处理一起商家利用节日期间擅自涨价的消费纠纷。

据工商所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该所接到一起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转办的消费者投诉。该投诉称:消费者刘女士于2016年7月在市区岷江西路一美甲、美瞳店商家处预存费用1000元办理一张美甲、美瞳消费卡会员。在办卡时,双方口头协定,消费者预存费用1000元,可以享受到商家赠送的包含美甲、美瞳680元的项目,同时以后还可以享受会员7折的优惠活动。

近日,当消费者刘女士继续到该商家处准备进行美甲、美瞳时,却被商家告知春节期间办卡会员不能享受7折的优惠活动,同时,商家还要求消费者以现金方式付帐。双方协商未果后,刘女士以商家未提前告知涨价和调整为由投诉到12315,要求商家按照约定的7折优惠进行服务或者要求商家退费。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于近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商家对消费者陈述的事实表示认同。其称,近期生意比较繁忙,加之春节这一特殊期间现金需求量大,所以都是要求消费者支付现金,同时按照行业潜规则,春节期间很多行业都在涨价,所以又要求刘女士在春节期间不再享受7折的优惠活动。工商工作人员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家继续以消费者办理消费卡时所承诺的服务方式进行服务,同时在未向消费者明示且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利用春节和以行业潜规则为由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背双方协议进行擅自涨价、不能享受优惠活动等方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商家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取得了刘女士的谅解,同时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诚实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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