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伟大旗帜 不负人民重托 写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 本报记者肖盛雄
2018年,又一年春华秋实、硕果盈枝。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战略目标,依法履职,勇于创新,与全体代表一道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努力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意图和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找准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作风,注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培训,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形成合力。
依法履行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法者,治之端也。”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树牢宪法法律意识,依法履行地方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权力机关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实施。
坚持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不断增强宪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健全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法规案的审议工作;认真组织《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公布、宣传、施行工作;进一步健全立法机制,研究制定《德阳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德阳市地方性法规案起草办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民法总则、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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