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进一步完善专利质押贷款政策 ●扩大了对辖区企业的覆盖面 ●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均可开展 ●突出以财政“兜底”为重点的风险共担机制

德阳日报 2018-10-22 09:26 大字

(记者秦琴)近日,市科知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针对专利质押贷款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德阳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促进了专利质押贷款相关政策的进一步优化。

2016年底以来,通过科知、财政、银行、保险共同努力,德阳市探索出以“银行贷款+保险保证+政府补偿”为特色的专利质押融资模式,被国务院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目前,全市累计完成专利质押融资3.85亿元,有效推动了知识产权资源和金融资源的融合,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对辖区企业的覆盖面,明确在德阳市辖区内注册、实行独立核算,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专利质押贷款。强化了保险保证在专利质押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推进“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和补贴”为特色的专利权质押模式为重点,对合作保险机构准入条件、保费收取费率、风险承担比例和风险管控及工作补助等进行了规定,既突出政策的监管,又有利于发挥保险的作用。加大了对风险控制和监督机制的设定,规定专利质押贷款逾期100-300万元,暂停3个月并进行整改;专利质押贷款逾期达到500万元,全面暂停,合作银行和保险机构不再接受新业务。

同时,新修订的《办法》还放宽了对银行的准入和银行对专利质押贷款工作的自主性,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均可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业务。并规定,合作银行认可、并直接进行专利质押贷款的企业可不参与保险。调整了专利质押贷款评估、额度和期限,对专利质押单户贷款由过去的300万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由过去1年延伸到可续贷,最长可达3年,最大程度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另外,新修订的《办法》中的风险补偿突出以财政“兜底”为重点的风险共担机制。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风险共担机制,采取按比例补偿的原则,对专利质押贷款产生的本金损失,保险、银行、财政采取3:2:5的比例进行分担补偿。合作银行与企业直接合作的本金损失,市财政与银行按5:5进行分担补偿。而财政专项补贴更趋于合理和有利于推动工作,专利质押贷款利息按40%补贴,保险费按50%补贴,专利价值评估费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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