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肇事被起诉 宣判前无证酒驾再被查
交通肇事被起诉,还没等到法院宣判,却又因无证酒驾被查处。近日,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德阳男子张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彭宗诚陈瑜记者赵利宾实习生王敏
2017年6月的一个中午,交警四大队在高新区永兴镇菩提寺大桥路口设卡检查时,将骑二轮摩托从卡点经过的张某挡获。经现场盘查,张某驾驶证已被吊销,目前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同时经现场呼气酒精浓度测试,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2毫克/100毫升,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25.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固定证据后,警方依法将张某控制。今年4月,高新区检察院依法向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曾于2017年3月被德阳市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取保候审,2017年8月被德阳交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D照)。2017年6月29日,被告人张某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而张某被绵阳警方因无证酒驾被查时,德阳法院对其交通肇事罪一案还没有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系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期。
综上,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判决中关于“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的缓刑执行部分;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前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伟)近日,德阳市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开班,来自市、区、县的组织、人社、教育等系统的49名分管领导...
德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德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