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拒不赔付法院“逗硬”他才醒悟

德阳晚报 2018-05-07 09: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炜)近日,旌阳区法院运用司法拘留顺利执结一起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家属对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向法院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4日,市民胡某在市区西外街116号附近因停放汽车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慎将路过的林某撞倒。林某受伤后入院治疗17天,胡某曾支付1400元住院费用,后双方就林某受伤产生的相应损失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旌阳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撞倒林某致其受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胡某十日内向原告林某支付赔偿款39925.73元。判决生效后,因胡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林某因身体原因去世,林某家属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区法院承办人积极安抚林某家属的情绪,同时立即传唤被执行人胡某到法院接受调查。

调查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在某公司打工,与其自称无履行能力的情况相悖,法院立即依法对胡某实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期内,承办人多次与胡某沟通并释法明理,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本报讯(记者张炜)近日,旌阳区法院运用司法拘留顺利执结一起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家属对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向法院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4日,市民胡某在市区西外街116号附近因停放汽车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慎将路过的林某撞倒。林某受伤后入院治疗17天,胡某曾支付1400元住院费用,后双方就林某受伤产生的相应损失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旌阳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某撞倒林某致其受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胡某十日内向原告林某支付赔偿款39925.73元。判决生效后,因胡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林某因身体原因去世,林某家属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激化。区法院承办人积极安抚林某家属的情绪,同时立即传唤被执行人胡某到法院接受调查。

调查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胡某在某公司打工,与其自称无履行能力的情况相悖,法院立即依法对胡某实行司法拘留。在拘留期内,承办人多次与胡某沟通并释法明理,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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