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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发布23条就业创新新政 鼓励专合社等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西南商报 2018-01-09 11:49 大字

[摘要]鼓励专合社等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本报讯(记者 李鹏飞)记者5日从四川德阳市人社部门获悉,新年伊始,德阳出台23条就业创业新政策,其中,提高创业补贴,取消补贴申领户籍限制;鼓励企业(单位)免费职业介绍可获200元/人补助;市级部门认定就业扶贫示范村一次性可领3万元补助等新政备受关注。

据了解,此次新政扩大了创业补贴对象范围。以前的创业补贴对象只是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这次新增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他们在德阳市自主创业时,即使不是德阳的户籍,也可以申领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同时,这些人获得的创业补贴也会提高,将获得由创业实体所在地给予2000元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满2年及以上的可再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可再给予10000元创业补贴。在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方面,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从毕业年度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而且从2018届(含)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每人8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另外,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本人与家人均在市区内无房的,可给予住房保障。

此外,支持发展新业态下的新型就业模式,对被认定为示范项目的,可按规定给予适当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农村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鼓励企业、专合社、扶贫车间等新兴农村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奖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助;对其他非正规用工的农村经济实体,被认定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的,可按规定给予奖补。其中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奖补标准为:招用贫困劳动者达到5人的,给予2万元补助;超过5人的,按招用贫困劳动者人数,以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支持贫困村开展就业扶贫市级示范村创建活动,经德阳市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为就业扶贫示范村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经费补助。对认定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高质量就业社区和创业示范街道(乡镇)的,可给予适当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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