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催收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9-08-08 00:49 大字

以下借款人(见附表)在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借款项均已逾期,但目前借款人及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因借款人及保证人无法联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8]11号第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现我司对以下借款人(保证人)所借款项本金及利息(积欠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进行公告催收,在此公告30日内,请借款人及保证人按合同规定到我司归还所借款项本金及利息(积欠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否则,我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清收。

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新闻推荐

绵竹市应急局与退役军人忆往昔谈今朝

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钟正有)近日,绵竹市应急局领导班子邀请局机关退役军人召开座谈会。会上,老兵们积极发言,忆往昔、谈今朝,气...

绵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竹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