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德阳日报 2019-07-10 08:31 大字

孟娟在位于绵竹市剑南镇通汇街国土巷丽景华庭1栋6单元5楼1号的不动产一处(证书号:监证0015819号;竹国用(2008)第3767号),在绵竹市剑南镇通汇巷丽景华庭1层3号的车库一处(证书号:监证0015816号、竹国用(2008)第3773号)。经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2018)川0683执111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决定过户给申请执行人:肖泽润、李华春。因无法收回房屋产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证书作废。

无论何人,均可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登记机关将予以注销,并按法院裁定书予以过户登记。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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