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

四川法制报 2019-07-10 01:01 大字

本报讯(苏海琳 记者俞阳)近日,高某华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在绵竹天一学院学术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绵竹市法院副院长赵建军担任审判长。德阳、绵竹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天一学院300余名师生受邀观摩了庭审。

今年3月,绵竹市公安局对绵竹市某宾馆进行检查时,在高某华居住房间及衣服内查获疑似冰毒物质17小袋共4.71克,后从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并查明高某华多次将总量为1.8克的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他人。法院当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高某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涉案物质及工具。庭审后,旁听学生表示,庭审对他们启发很大,他们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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