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标识被强撕?原来是举报人违法安装
本报讯(记者伍玲)“你好,纪委吗?我要反映问题!”日前,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一名群众反映,称一辆被用于应急救援车辆上的应急救援标识和信号灯被罗江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强制撕毁和拆除。
接到群众反映后,派驻纪检组觉得这不是一件小事,也并不“简单”。事关防疫应急救援,必须迅速查明事件原委,作出相应处理。问清楚“应急救援车辆”相关信息及事发经过后,派驻纪检组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核实,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旌阳区相关单位核实信息,最后再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经过两天的走访调查,还原了事情真相:反映人张某,将私人车辆挂靠于某单位,未经许可自行安装“信号顶灯”、警报器,粘贴“应急救援”字样及徽章。罗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核实相关信息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强制拆除了张某私人车辆上的“信号顶灯”、警报器等装备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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