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上大学精神值得提倡

德阳日报 2019-09-19 08:31 大字

□龙继辉(罗江)

不久前,小编曾发过一篇新生向父母要4500生活费遭拒的文章。同样关于生活费,这位00后同学的看法就不一样了。他认为现在生活费学费是向父母“借”的,以后会尽量“还”给他们。不仅如此,他对自己的开支有清晰规划,除了日常开销,还计划每月存两三百元做创业基金,打算在大学做程序开发赚生活费。(9月8日澎湃网)

传统观念认为,父母供子女上大学是天经地义的“分内事”。所以,哪怕是成年子女,也会觉得父母给钱上大学是理所当然的事。正因为如此,不少大学生都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惰性。更为理直气壮的是,子女认为,父母供其上大学是父母有法必依的法定义务,还振振有词地搬出了《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的“尚方宝剑”。

其实,这是子女对《婚姻法》的一种误解,父母对成年子女读大学没有支付生活费学费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换句话说,接受大学教育的子女,只有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时,才享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父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期间限定在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因此,对于一般身体健全的子女来说,读大学就只有自力更生这一条“独木桥”可走。

当然,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父母供子女上大学确实是普遍现象。但,子女要明白:父母供子女上大学是情分,不供是本分,没有谁欠谁的说法。因此,子女要懂得感恩,要懂得孝顺。

平心而论,对于大学生来说,也是有办法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学费的后顾之忧的。一是助学金贷款,二是勤工俭学,三是向父母“借钱”。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所以,成年子女与父母也应“明算账”。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笔者认为,“借钱”上大学,大学生当自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向父母“借钱”读大学的孩子,也有早当家的异曲同工之妙。“有借有还”,大学生才有压力,才有快速成长的责任感。正是由于这位00后同学生活费学费是向父母“借”的,所以,才会有在大学做程序开发赚生活费的迫切计划。有压力才有动力。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自强自立,进入社会后的适应能力明显要强得多。

而认为父母理所应当供子女上大学的大学生,毕业后进入社会的适应能力明显会弱很多,这是不争的事实,说不一定还会继续充当“啃老族”,也未可知。别说三十而立,四十可能都还是扶不起的阿斗呢。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借钱”上大学的奋斗精神,值得提倡。这是青年兴、青年强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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