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德阳晚报 2019-08-14 09: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伍玲通讯员王莉娜)近日,罗江区举行《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县两级司法部门和文明办、公安局、执法局等部门齐聚,共同探讨条例(草案)可操作性,确保立法活动落到实处。

座谈中,参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对条例(草案)充分表达了建议意见,主要围绕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的范围划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多元化、上位法是否和条例(草案)相冲突、前后条文的衔接交叉、具体措辞的合理性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接下来,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将汇总本次会议意见、建议,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力求充分、更好地诠释《条例》要义,引导促进公民文明行为,落实执法部门的法定责任。

记者获悉,《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将持续至2019年8月30日。草案共四十四条,旨在引导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其中,对公民在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安全等方面应该怎样做进行了详细明确,还提出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最值得关注的是,明确了禁烟场所吸烟、机动车未低速通过积水路段、未在规定地点停放共享机动车等方面的处罚条款。

目前,征求意见座谈会已先后在各县(市、区)召开,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后期德阳市还将组织专家展开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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