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重伤肇事方没钱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德阳晚报 2019-05-30 08:49 大字

李某出车祸后,家庭经济举步维艰。索赔中,遭遇“执行不能”,罗江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近期向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解决燃眉之急。

在李某与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李某原本是家中的顶梁柱,突如其来的变故,造成李某一级伤残,长期坐卧轮椅,丧失劳动能力。其妻为了照顾李某起居生活,无法外出务工,家里不仅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还得负担其医药费及女儿读大学的费用,这使得原本并不宽裕的李某一家更是雪上加霜。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查找手段,均未找到被执行人赵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中走访,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并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振作起来。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为帮助李某一家走出困境,执行法官积极引导李某申请司法救助。在严格审查申请人相关材料后,确定李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据悉,今年1至4月,通过司法救助和保险救助的执行创新模式,罗江法院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4件执行案件的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重新点燃他们对生活的希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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