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甲醛超标到底谁应负责?
新房装修甲醛超标
到底谁应负责?
□本报记者 李鹏飞
2018年7月,四川德阳市罗江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江女士投诉,称其与罗江区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装修公司应在当年6月底完成全部装修项目并保证装修后整屋甲醛含量测量值达到国家标准, 7月,双方在密闭条件下对房屋的甲醛含量进行了测量,其测量结果显示超过国家标准,消费者认为在装修公司装修之前房屋并没有什么难闻的味道,装修以后味道很大,认为是经营者(装修公司)的装修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导致甲醛含量超标,消费者要求装修公司对甲醛超标问题进行处理并赔偿相应损失。可装修公司却认为房屋甲醛超标不能认定是他一方的责任,消费者在房屋装修之前定制的壁式衣柜及家中摆放的新木质家具也会释放甲醛导致甲醛总含量超标,经营者不同意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在多次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请求罗江区消委会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罗江区消委会立即联系装修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装修公司于2018年2月与消费者签订了住房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所有装修项目于2018年6月完工并且约定了房屋室内甲醛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针对上述调查事实,工作人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由调解员向装修公司宣传了《消法》有关规定,即装修公司应该承担装修后房屋室内甲醛浓度超标的举证责任,因经营者未能提供免除自身责任的相关证据,所以经营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罗江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装修公司和江女士达成一致意见,新房连续进行二个月的通风处理后如房间甲醛检测含量还是超标,装修公司将免费对新房进行重新装修,直至房间甲醛含量达标为止,装修公司支付江女士因逾期交房在外租房的两个月租房费用约2000元。
据介绍,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房屋装修纠纷,装修公司提出了房屋甲醛超标不能认定是装修公司一方的责任,认为消费者在房屋装修之前定制的壁式衣柜及家中摆放的新木质家具也会释放甲醛导致房屋室内甲醛总含量超标,装修公司想以这个理由推卸自身责任,也导致了双方协商一直没有结果,罗江区消委会调解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了解决这个纠纷的症结所在,向经营者宣传了《消法》第一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发下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之规定,让经营者明白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从而使此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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