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房屋仍不还款被判拒执罪

四川法制报 2019-01-09 01: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俞阳)2018年12月29日,德阳市罗江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30日,陈某某与被告人方某某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方某某分四次归还借款37万元及利息。因方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于2018年6月4日申请强制执行。方某某未如实报告财产和履行义务,且在2018年7月方某某将与儿子共有的一套住房出售并办理转移登记,将41万元房款另作他用。方某某当庭认罪,且鉴于其家属已代为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依法酌情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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