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盗墓小说和考古挂钩 历史的祛魅该怎么做
“和学化学的人聊绝命毒师、和搞法律的人探讨完美犯罪,似乎并不会让对方感到误会或冒犯,为何唯独把考古和盗墓小说联系起来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应?”3月23日,《南方日报》刊发评论文章,就近日的微博热搜话题“盗墓不等于考古”展开探讨。
稍早前,有媒体在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重要考古发现的直播中连线盗墓小说作者南派三叔,引发争议。另有消息称,三星堆博物馆和《盗墓笔记》IP改编动画《秦岭神树》合作,计划在3月24日为该片举办首映仪式。遭遇批评后,3月24日的活动也已宣告取消。
3月22日,山西日报社微信公号“文博山西”在文章《引发众怒!盗墓不等于考古!》中亮出观点,考古是填补人类记忆空白的科学,考古和盗墓是天敌!
另外,山东大学微信公号“山大研究生学志”也批评道,考古不是盗墓,考古也不是挖宝也不是拆盲盒,每一位考古的从业人员都不会不经历这样的解释场面,这是考古从业者该做的公众考古,但在这样正式且流量极大的公众考古直播中,公然邀请“盗墓类型”的作者谈灵感创作,岂不是直接将之前所建构的科普都毁于一旦?又会让多少考古从业者感到寒心?
文章称,国内公众考古的路的确走得很慢,却并不需要这样的“引流”来“拔苗助长”,正如王巍理事长致信央视新媒体的话“把考古与考古和文物保护的天敌——盗墓混为一谈,把考古成果的宣传与胡编乱造地写盗墓小说的人混为一谈,这是最让考古学家愤怒和不可接受的。”
据人民网报道,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王巍呼吁,社会各界一定要形成合力抵制盗墓行为。同时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要摒弃、抵制个别混淆考古和盗墓区别的文学和影视创作。
盗墓到底等不等于考古?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两者之间的一大差别,就在于前者的目的是将文物占有牟利,后者的目的则是在保护的基础上研究相应年代的历史文化。这个道理虽然说来简单,却未必能让普通人把这个问题弄清楚、想明白。由于考古和盗墓都有“发掘墓葬-取出文物”的环节,不明就里的人很容易将其混淆起来,而忽略掉所有其他环节。一些文艺作品对盗墓者形象的刻画,也混淆了不少人的认知,从而加剧了考古工作受到的误解。
在文章作者看来,面对这些情况,有志于在考古领域开展科普工作的专业人士,还应以充分的耐心,抓住每次宝贵的机会,尽可能把考古学的理念、考古工作的方法一一向公众讲明,以消除公众对考古工作只是“挖土寻宝”的误解。就像这次引发争议的两起事件一样,每当社会上出现可能将考古与盗墓混淆起来的言行,有识之士都应积极抵制,形成舆论声势。只要将这种态度长期坚持下去,能够正确认识考古工作的人必然会越来越多,毫无依据的误解自然就丧失了生存空间。
《南方日报》评论文章则认为,不必紧张盗墓小说作家谈考古。
文章称,事物之间未必截然对立。盗墓小说为了刺激读者好奇心,不断设置悬念、渲染神秘色彩,而考古工作则是为历史祛魅,解开人们的好奇。如果总是关起门来做学问,公众自然很难形成正确认识。近些年,《国家宝藏》《我在故宫修文物》等节目在科普宣传方面作出探索,但“讲好故事”对考古文博学科来说仍任重道远。也许到某一天,考古工作者可以在别人就着考古谈盗墓小说时更加自信,心平气和地告诉公众,真实的考古工作是怎样的,盗墓小说在我们看来有哪些失实之处。(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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