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一任 造福一方 有功有德 建祠竖坊(四)
位于凤凰山景区的六相广场
当官为民
言及“当官为民”之前先补叙地方行政建置、主官称谓的梗概。
据史籍记载,春秋时期。晋、秦、楚等大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土地上置县①。到春秋后期,各国才把县制逐步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置郡,所以郡的长官称“守”,由武人担任,故称“郡守”,有戍边之意。郡的面积虽比县大,但因土广人稀,地位比县低,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见《左传·哀公二年》)。”战国时期,边地日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于是产生郡、县两级制。秦统一六国后,乃确立郡县制,县隶于郡。隋唐以后县隶于府或州(郡)或监或路或厅。辛亥革命后直隶于省、特别区。
秦朝所置的县有大小之别,以户口多少为标准,万户以上的县其行政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其行政长官称县长。至南朝宋时(420—479年)不再区分户口多少,县的长官皆称县令。宋代县令改称为知县,元代称县尹,明清又称知县。很多读者要问,这个“知”字是什么含义?权威工具书《辞海》知第(1)义项是“晓得”“知道”;第(2)义项是“使人知道”,第(7)义项是“主持”,如知县、知事。知,也是主持管理的意思。中国华侨出版社印行的《国学知识全知道》2018年版26页载:“我国古代县一级的长官的称呼,历代有所不同。春秋时代,地方一级的行政单位有邑县,邑县长官的称呼各国不一,晋国叫作‘大夫’,楚国叫作‘令尹’,鲁国、卫国叫作‘宰’。战国时,行政单位有县、郡。郡的长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军事,称为‘守’;县的长官主要职责是掌管民政,称为‘令’。后来,郡在上,县在下,郡比县大出一级,地方行政系统也就随之发生改变”。秦汉时,超过一万户人家的县,其长官叫作令;一万户人家以下的县其长官叫作长。隋唐时,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朝廷正式任命县的长官的称呼是令。宋代,县的长官叫作“知县事”,简称“知县”。元代,把知县改称“县尹”。明代和清代,沿袭宋代的称呼也称“知县”。【民国初年或称知县,或称知事。民国十六年(1927年)之后均称“县长”】。
权威工具书《辞海》对“州”有概略释义: “州”是地方行政区划名。中国秦、汉以前有“九州”说及“十三州”说,皆为传说中的行政区划制度。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于京都附近地区外分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剌史部,置刺史巡视境内。东汉为十三州,末年始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划。历魏晋南北朝不改。隋初废郡存州,旋又改州为郡。唐复改郡为州。宋代,州属于路。元代,州属于路或府。明清时属于府。其不属于府而属于省的则称直隶州。《辞海》还说“州”是古代“民户编制,五党为州,计二千五百家”。
“州”的长官原称刺使,继称州牧。以后称都督、总管、节度使,州牧之名即废……清代为知州。
《中国民政史稿》91页载:唐代“为了统辖边疆之地,在道以外另设六个都护府”。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唐兴,高祖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又置督护府以治之”。(其后的都护府、总管府是督察机构)宋代在“路”下置府。元朝首创行省,实行行省、路、州(府)、县四级行政建置。明朝改设十三布政使司,实行省、府(州)、县三级制。府的长官时称府尹,后称“知府”。
官的来历、地方官的称谓说了几大篇,现在来摆地方官的职责。
铁打的衙门流水般的官。中国历朝历代为官之道的传统文化都是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官首要修身,立身行道要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达州民间至今流传“当官不为民做主,各自(不如)回家卖(种)红薯”和“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口头禅。明末清初,达州籍著名思想家唐甄在他所著的《潜书·下篇上·考功》中说:“古之贤君,举贤以图治,论功以举贤,养民以论功,足食以养民。虽官有百职,职有百务,要归于养民。上非是不以行赏,下非是不以效治。为治者不以富民为功,而欲幸致天下,是适燕而马首南指者也。”他在《明鉴》篇中又说:“政在兵,则见②以为固边疆;政在食,则见以为充府库;政在度③,则见以为尊朝廷;政在赏罚,则见以为叙官职……(边疆)不固,(府库)不充,(朝廷)不尊,(官职)不叙,政日以坏,势日以削,国随以亡……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雁过留声,人去留名。
千百年来,达州方志都设“秩官”“宦绩”“政略”“人物”等篇章,记录曾在本地为官者的姓名、任职时间。“虽世殊代异,人远风遥,犹将历历考其事实,志其姓氏。”清乾隆版《直隶达州志·卷之三·宦绩》载:“文翁治蜀而教化兴,昌黎官潮而文风振。贤者有功于民,则甘棠之爱④,岘山之思⑤,民不能忘而垂诸史冊,以为官途矜式⑥,是亦留心世道者所乐为表章⑦也。”民国版《达县志“卷六·官政门·政略》说得更直切:“为一县之官吏,无论任之久暂,其所设施,皆表襮于人民之耳目,自有要其始末,而品其瑕瑜者,县志因而采辑,无臧否,直书之,以寓劝惩。”民国二十年(1931年)版《宣汉县志·卷八官师志》说得更具体:“亲民之官,州县令也。州县理则天下治矣。吾人称州县令为父母官,自称曰儿女百姓。诚以生我者父母,衣食之而保爱我者又一父母也”。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编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广安古代廉吏》2016年6月第一版206页载:治国在于治吏,治吏在于选人用人。乾隆《广安州志》所载名宦,实为当世吏治之样本。名宦铸就之品格需要承袭,选人用人之道需要借鉴。其核心即一些能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关心百姓疾苦,甘于忍受清贫,清廉正直的官吏最终得到了历史和人民的认同。几千年来,经济和社会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社会形态如何演变、经济制度怎样变化,历朝历代都有一批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心为民的清官廉吏造福百姓,人民要把他们载入史册,流芳百世。
查现存达州旧志,自梁代(502年始),在达州为官“可考者皆列名,惟事迹之载十不得一。”因此,本文只择其清代以来有较多事绩可考者简介几位。
陶虞扬:“江南全椒进士,康熙壬戌年(1682年)任达州知州。时,寇氛初息,哀鸿遍野,虞扬心存宽厚,政尚平和,薄赋省刑,流遗趋附。旋以丁艰⑧去任。未尽所长,士民怀之。”
董守义:廪生。补龙舒令。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达州知州,刚上任那年水早相连,农业欠收,盗贼蜂起。有个歹徒杀死其婶母全家之后,却以“盗杀”报案,经董守义几句推理审问,歹徒理屈词穷,俯首认罪,“举州称神”。一些不法之徒迅速改邪归正,地方安定。在任一年之内,“均徭役,编保甲,设义学⑨,通钱法,锄强剔弊,百度维新。”《四川通志》《一统志》把董守义列入“名宦”。
注:①县:据《大中华文化知识宝库·王朝·职官》载:“县”字有多种释义。作为行政区划的县也众说不一:即国,指邦畿千里之地;在以耕地为区划标准的井田制时期,“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旬,四旬为县,四县为都。”这种县,说是方圆十六里;在《周礼·地官·遂人》之中,县是以住户划分的,约二千五百家为县;在《周礼·秩官·序官》中县是以地处位置来划分的,指距王城“三百里以外,四百里以内之地”。
②见:通“现”,表现,反映。
③度:章程、行为准则、法度。
④甘棠之爱:棠,即棠梨。古籍载:“召伯循行南国,以布周文王之政,曾住宿于甘棠树之下,世人感召伯之德,故爱其树而不伤,其后,喻地方官有惠政于民。”
⑤岘山之思:岘,小山岭。岘山喻高低、好坏。
⑥矜式:其道德、风范为后人尊重和效法。
⑦章:通“彰”。
⑧丁艰:遭逢父母的丧事。
⑨义学:旧时,由私人集资或用地方公费办的免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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