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3个司法所和4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 近日,司法部官网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达州市宣汉县司法局南坝司法所、渠县司法局静边司法所、大竹县司法局杨家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达川区司法局麻柳司法所所长邹昊燃、通川区司法局复兴司法所干部曾渝(女)、万源市司法局沙滩司法所所长于明、开江县司法局永兴司法所所长张霞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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