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有钱无钱,回家过年",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最期盼的就是在春节来临之际背着行囊返乡回家,与家人团聚。他们大多背井离乡,在陌生城市里独自打拼,他们无惧苦累,最害怕最担心的就是辛苦一年的工钱无法结算。
工资讨要未果 矛盾一触即发
2020年1月2日,元旦节后的第一天上班,一群衣着朴素的农民工情绪激动地来到了宣汉县土主司法所寻求帮助。他们向司法所反映:“工地的活都干完两年多了,我们却一分钱没有收到,找了好几个老板,都说上面公司还没有结算工程款,我们的钱还能不能收到?我们还能安心回家过年吗?"还说道:“年前如果还拿不到工资,我们就去堵他们的大门,我们过年过不清净,也不让他们好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热情地接待了他们。通过询问了解到,原来这20多名农民工于2016年在包工头邓某的招揽下,来到普光某厂从事气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工程于2018年底验收完结,但直到2019年底他们还没有领到工资。他们先后多次找到包工头、发包方和发包方总公司讨要工资,但都被推来推去,没人愿意负责解决他们的工资问题。
人民调解施援 圆满化解矛盾
在了解了事件经过后,土主司法所决定为20多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发包公司及其总公司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核对工人工资明细以及公司财务明细,并约定各方当事人见面磋商。1月17日,各方人员在司法所的组织下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一开始,农民工在听到过年前可能结不到工资的时候,当场就“炸了锅",又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来讨要工资。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平复了他们的情绪,并将总公司负责人协调至一旁进行紧急磋商,最终总公司同意走紧急程序,确保在春节前能够把农民工的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监督各个点资金到账的情况,1月21日,27名农民工全部领取到应得的工资,开开心心地返家过年。
律师提醒:为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为切实破解农民工工资“没钱发"的难题,解决工资“怎么发,如何发"的问题,确保付出辛劳的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施法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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