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项目收费宣汉这家卫生院挨处罚

消费质量报 2020-03-31 07:45 大字

消费质量报讯(杨向春记者鲜继萍)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新华所执法人员在医疗服务收费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乡镇卫生院涉嫌自立项目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费。

经查明,该乡卫生院从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自立项目对住院病人收取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费16元/人次,共计收取1238人次,总金额达到19808元。

国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收费项目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该乡卫生院的行为违反《价格法》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乡卫生院做出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相关费用19808元,并罚款19808元。

该局郑重告诫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规定,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保障患者知情权。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自觉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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