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电鱼3斤 被处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近日,两男子闲来无事想吃鱼,趁夜跑到前河电鱼约3斤,结果被宣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0日晚9时许,宣汉县南坝派出所民警巡查到前河流域南坝镇墩子村渡口河段时,发现河对岸有两名男子正在用电鱼机电鱼。民警悄悄下河游到对岸,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缴获鱼约3斤,电瓶、升压器、渔网等工具若干。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8岁)、郭某国(男,50岁)都是宣汉县南坝镇附近村民。当晚,孙某闲来无事,便邀约郭某国去“抓鱼”,两人借来电鱼工具就跑到河边电鱼。
(祝艳丽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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