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加盟童装店 签下合同被忽悠

达州新报 2019-12-06 11:10 大字

近日,宣汉县曾女士来电反映称,通过网络,她找到了一家童装连锁店,经过去公司考察,双方签订了合同,现在感觉自己在签订合同时被公司的工作人员忽悠了。

“当时给我说的是零加盟,无任何费用,也没有管理费用,所有进货都是通过厂家拿货发货,然后开业有老师指导,什么都不用操心。卖不完的衣服,直接返回。"曾女士说,觉得公司的政策,让她没有后顾之忧。考虑再三后,交了4万余元签订合同。

当时曾女士对拟签的合同有一些异议,对方把4万余元分成了两部分,有个1万多元的首次拿货,还有2万多元的品牌使用费。“我们说为什么不写4万的货,要给我们写个品牌使用费,不是说的没有品牌使用费吗?"曾女士说,该公司工作人员说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让她放心,虽然是写了2万多元的品牌费,但是发货还是按照4万多元来发。

通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曾女士在合同上签了字。接着,曾女士的童装店开业了,首次进的16000元货物也卖了不少,这时,曾女士再次联系公司准备补货。她选了7000多元货后,就是不见对方发货,对方称需要先打款。“我告诉他说当初说好了的,还有2万余元的货款在你那里,你直接在里面扣就可以了,他说不得行,不给我扣钱也不给我发货。"曾女士说。

在曾女士提供的这份合同中,记者看到甲方为成都圣心宝贝服饰有限公司。其中,在相关费用及奖励政策这一项,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款。批发价16600元,年度管理费4800元,品牌使用费23400元。对于合同约定的事项,曾女士表示也曾提出过异议,但对方口头答应缴纳的费用均可用于进货,没想到,如今却变了卦。

针对曾女士说法,公司会做出怎样回应呢?成都圣心宝贝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合作都有平台使用费,返多少比例根据合同来的。

曾女士计算了一番,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每次进两万元货返还一千元,如果要返还完自己缴纳品牌使用费,需要进大概70万元货款。

签订了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之前的口头承诺并不能代替合同,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要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约定事项,不要等到签订合同之后才后悔莫及。(杨旭 何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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