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整治“过度治疗”等问题见实效
本报讯 自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以来,宣汉县卫生健康局陆续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过度治疗、检查及药品费用高”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县二级以上医院药占比不超过30%、门诊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不超过5%、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较2018年下降3%以上。
该局对不合理使用药品、不合理高值耗材使用、不合理检验检查等行为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成医疗机构按照不合理行为产生医疗费用的1至3倍扣减责任医务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通报批评。当年累计通报批评3次以上,责任医务人员1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申报考评、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从8月1日开始,“过度治疗、检查及药品费用高”问题经核实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承担,同时从该医疗机构2019年度医疗总额中扣除相同金额的份额,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在大力整治下,宣汉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控费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宣汉县人民医院次均费用是237.09元,在全市同级别医院中最低。
(方川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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